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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高處把人扔下來摔死的刑罰,在古代的西方、波斯一帶曾經盛行一時。不過這種被命名為投擲的刑罰,屬于私刑的一種。
據傳,當時的人會把囚犯從高處比如說城墻上面、教堂頂部、懸崖或者塔樓上扔下來摔死。但通常情況下,人們會把囚犯從高處扔向鱷魚池或者野獸洞。
而且,拋擲的高度,也恰到好處的保持在能把人摔傷但卻摔不死的程度。這樣一來,犯人將要承受摔傷和被野獸撕咬的雙倍疼痛和恐懼感。
當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