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段自我介紹。
我叫真心,可我姓吳。
所以——我的全名叫做吳真心。
是一位才華與美貌并存的女子。
今年二十六了。
如果我哪天突然離世,人們會說我年紀輕輕,實在可惜。
如果我現在連對象都沒有,大家會說我確實該找個人嫁了,不然再等個兩三年,嫁不出去就老了。
我一直覺得,我會成為那個還未到三十歲的“老人”。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從未談過戀愛,包括學生時代。
暗戀?實話實說,確實有過,這沒什么好隱瞞的,小學、初中、高中,誰沒有過?不過那都是年少時的悸動,藏在心底的,我有、你有、他也有……
我可不是要與你講我有個什么暗戀對象,然后最近突然偶遇,發生的現實版小說。
只是想證明我這人沒毛病,更不是一個毫無感情的機器人。
二十六了,還沒談過戀愛?
有人聽過后的第一反應是,這不可能,這絕對不可能。
但這世上你所認為的那些不可能,無非就是你自己打破了它的可能,從而在心底產生對別人的不認同。
有的人二十歲就生了孩子,甚至還有更早的。
世界上那么多人,你怎么能確定你看到的就是全部。
如果你周圍的人或者就是你,在二十歲生了個孩子,你會覺得,這多正常啊!二十歲都已經成年了,生個孩子有什么奇怪的嗎?
奇怪嗎?不奇怪的,你不過是有了對這個世界的認知,和你自己產生了這個認知。
所以我也不奇怪的,我相信這個世界上同樣會有人在對著我說“這不奇怪的,因為我也一樣。”
我就是普普通通生活在這個世界的一個人類,我的父母也是。
所以——我被催婚了。
好像我不結婚就會變成一個異類。
這是當代大多數父母的想法,希望自己的孩子過得好,而“過得好”這三個字,其中就包括婚姻。
極少部分有著現代化思想的家長,我很“不幸”沒能成為他們的孩子。
我可不是在說我父親母親的壞話,他們只不過是不想“變異”而已,而我,更確切的說應該是我的思想,比較“叛逆”。
我出生在一個小縣城,沒錯,就是那種十里八村但凡誰家有點事兒,都會被拿來作為屋檐下與人談天論地,聊八卦的大型社交地帶。
當然,她們可沒聽過“八卦”這個詞,她們只知道誰家誰家姑嫂不合,誰家誰家小子剛娶的老婆,實在是個“厲害”人物,還有誰家誰家的閨女賺了多少錢回家過年,不知道是在外面做什么。
我并不是常年待在家里,我跟大多數年輕人一樣,只有在過年過節時才回家看看。
想的太遠,未必是件好事,就比如現在,我常想要是自己這輩子都不結婚,我的“佳話”會被她們流傳成什么故事。
我聽不得別人對我的議論,那樣的話我會在心底抓狂。
我也不會去同誰講,誰的故事,因為怕聽的那個人覺得我喜歡“嚼舌根”,又怕那個故事的主人公說我“長舌婦”。
所以,我把自己養成了一個不喜與他人討論是非的性子,我覺得這是個好習慣。
可是我從別人嘴里聽到的卻是。
“你這習慣可真得改改。”
“你這樣是不行的。”
“你知道你這個樣子,別人會怎么說你嗎?”
“你要是不改變,以后別人給你說親,人家聽到是你的名字就會說:“哦!吳家那閨女啊!就是不愛說話,太不說話了那個閨女”。”
是的,我太不愛說話了。
我就像是滴在水里的一滴油,永遠漂浮在水面上。
永遠與他們融不到一塊兒。
為什么不是一滴水滴在油鍋里?我想了一下,油鍋四濺……能達到這個水平的人絕非一般人。
而我只是一個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