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錦覺得,他在這首歌里,嘗到了愛情的味道。
他意猶未盡地反復回味這種味道,直到駱飛停下手中的吉他許久,略帶疑惑地看向他。
“怎么了?”駱飛笑,“聽傻了?”
“沒有。”黎錦回過神,為自己找面子,“你應該找個專業的作詞。”
“上次你就是這么說的。”駱飛輕輕微笑著,手掌拍了一下吉他的琴弦,“所以我才特別想紅啊。我想,只要我成名了,也許我就可以找更好一點的詞人為我寫詞,向更多厲害的人學習如何作曲編曲,然后站在被無數燈光照射到的舞臺上,為臺下的人唱我寫的歌。”
黎錦垂首微笑。
“我知道,我太幼稚了。”駱飛低下頭,仿佛吉他是他最親密的愛人,他用一種寵溺而溫柔的目光凝望著它,“小錦,對不起啊,我堅持不下去了,我……要做逃兵了。”
黎錦猛地抬起了頭。
“我今天下午出去,買好了回家的車票,明天上午九點半的火車。對不起,要留你一個人為夢想努力了。”駱飛的眼睛在月光下閃爍著晶瑩的光,黎錦想,他應該很想哭,但卻不愿讓眼淚掉下來,“真可惜啊,我還從來沒有站到舞臺上,我還從來都沒有享受過被燈光聚焦,我還從來沒有對著話筒,對著臺下的聽眾,大聲喊出我的名字,然后告訴他們,好好聽我唱這首歌……”
然后,他的不甘心的不舍得的眼淚,忽然沉重地落了下來。
他才十九歲,在他經歷過的單純的十九年人生里,歌唱是他的一切。他覺得,只要努力,這世界上沒有什么做不到,只要朝著夢想不斷飛奔,總會到達那個夢想成真的終點。
所以——
“只要站到舞臺上,被燈光照耀,被聽眾聆聽就夠了,是嗎?”黎錦忽然站起身,問道。
“什么?”駱飛抬起頭,眼淚還掛在臉上。
“只要這樣就夠了,是吧?”黎錦扯起一邊嘴角,仿佛諷刺般輕笑。
這么簡單的要求,怎么可能達不到?
就算現實要給你上最殘酷的一課,那起碼在最后一秒,讓你面帶微笑離去。
“跟我來。”黎錦緊緊抓住駱飛的手,不顧一切地向門外跑去。
月過中天,寬闊的街道寂靜無聲,空氣仿佛都被抽空,對立的低矮樓房之間,只傳來黎錦與駱飛奔跑時腳步的回響。那連綿不斷的,極具力量的腳步聲,像是某種獨家的鼓點。黎錦緊緊牽著駱飛的手,在路燈閃爍的馬路上跑過。
“大半夜的,你要去哪兒?”駱飛覺得黎錦瘋了。
“幫你找個舞臺。”黎錦說。
“你說什么?”駱飛張大嘴,灌了一肚子風,“你……”
“閉嘴!大半夜我不睡覺在大馬路上飛奔不是為了我自己而是為了你,你該感謝我,而不是喋喋不休問些待會兒你就知道答案的問題。”黎錦伸出手,上下揮舞,“該死,這些出租車怎么都不停!”
說話間,又一輛載客的出租車從眼前呼嘯而過。
駱飛足足愣了三分鐘——其間又掠過出租車若干——然后大聲喊了句:“你等我一下!”,接著轉身跑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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