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包廂。</br> 顧霆琛跟湯森坐在一邊,我跟程燦燦坐在一邊,我做著介紹,“這是我朋友程燦燦。”</br> “你好,我叫湯森,是霆琛寶貝的兒時玩伴,也就是發小。”我還沒來得及介紹他,湯森就迫不及待介紹起了自己,他臉上無邪的笑容亮眼的很。</br> 聽見他的一番話,程燦燦像是被驚到了,她扯開唇,慢悠悠重復了一句,“霆琛……寶貝?”</br> 然而湯森并不覺得有什么問題,他點著頭,“嗯,我一向是這么叫他的,應該沒什么大事吧?”</br> 程燦燦聳聳肩,嘿嘿笑著,“兩個大男人這樣的稱呼,讓人有些浮想聯翩啊,顧總你不覺得嗎?”</br> 她故意將問題拋給霆琛,想看看他的反應。</br> 這一問,我們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他。</br> 霆琛愣了愣,而后搖搖頭,“無所謂,一個稱呼罷了。”</br> 聞言,燦燦扭過頭看我,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我朝她點了下頭,好像在湯森那,顧霆琛就沒什么忌諱一般。</br> “行吧,點菜吧。”</br> “我來。”</br> 湯森拿過菜單,挑了起來,“糖醋魚,紅燒茄子……最后一道菜苦瓜豆腐湯,降火氣,適合你。”他是看著我說的。</br> 點菜也不忘挖苦我,真是夠了。</br> 我輕哼出聲,“不過霆琛不吃苦瓜,你這湯可點錯了。”</br> “誰說的,霆琛寶貝在我這就沒不吃的。”</br> “那你等會就看看他喝不喝咯。”我看了眼霆琛,他卻是避開了我的眼神,這讓我有些詫異。</br> 菜慢慢上齊,湯森給自己舀了點苦瓜湯喝了起來,“好喝,霆琛寶貝來一點?”</br> 霆琛沒有回話,我淡淡一笑,“都說了他不吃苦瓜。”</br> “他沒有回話就等同于默認,我來幫你盛。”話落,湯森就給霆琛的碗里舀了湯,里面還躺著幾片苦瓜和豆腐,“來,飯前一口湯勝過良藥方,快喝吧。”</br> “嗯。”</br> 難得聽見霆琛應了句,下一秒,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一向不吃苦瓜的霆琛竟喝起了苦瓜湯,我一臉詫異,看向燦燦,我小聲念叨,“霆琛不吃苦瓜的。”可他今天卻喝了。</br> 對面,湯森小表情得意的很,仿佛在向我炫耀。</br> 難道這個湯森在他心里真的這么重要?</br> 我一時慌了神,中午這頓飯吃的食不知味。</br> 午飯后,霆琛跟湯森就說有事要處理要先走,目送他們遠去的背影,我覺得自己心里拔涼拔涼的,“燦燦,你看的怎么樣?”</br> “以我的觀察,晚青,你可得好好跟顧霆琛談談了。”</br> 果然是這個答案。</br> 顧霆琛對湯森真的很不一樣,有一股順意,好像為他做任何事都可以,這讓我好生奇怪。</br> “普通的發小怎么可能這么親密,顧霆琛連那種昵稱都能接受,還強迫自己吃不喜歡吃的菜,一般的朋友怎么可能呢?!”</br> 燦燦越說,我便越發迷惑。</br> “嗯,我知道了,晚上我會好好問問顧霆琛的。”</br> 我也想知道,他為什么幾乎對湯森百依百順,之前我甚至都沒從他口中聽到過這號人物,莫非顧霆琛在隱瞞著什么?</br> 一瞬間,我被疑惑所籠罩……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