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靜將這只手拽成拳頭,在頭上揮了幾圈,又放在座位下揮了幾圈,接著又用另一只手抓住這只拳頭,兩手合成一個近似于作揖的姿勢,放在胸前搖了又搖。
劉靜的這番舉動似乎是在向神明求佑,至于到底希望神明保佑什么,可能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最后,劉靜將兩只手掌合攏攤開,露出兩個小紙團,示意大姐二姐挑出一個。
劉媛媛讓劉招娣挑。
劉招娣捏起一個又放回去,想要捏起另一個,最終卻又捏回這個,打開一看,卻見上面赫然寫著一個「用」字。
劉招娣嘀咕著罵了一句,卻也不得不認同這個結果。
劉媛媛反倒松了一口氣:
「現在應該都沒意見了。到時候誰被警方第一個懷疑,誰被他們帶進警局審訊,誰就要承認自己殺了袁世杰和袁世文,也要承認自己殺了其他三個人。這樣一來,其他三人的死也都會結案,警方也就絕對不會繼續開展調查,留在外面的兩個也就不會夜長夢多,更不會吃不好也睡不著?!?br/>
顯然,劉媛媛的最后一句話主要指的是劉招娣。
劉靜卻搖了搖頭:「言多必失,警方也不是干飯的。慎重起見,還是警方問起了哪個死者,被抓去問話的就承認這個死者是自己殺的吧。要不然,不是真兇,總會在一些細節上對不上?!?br/>
劉媛媛想了想,卻轉頭看著劉招娣:「你幫忙處理了杜鵑和何雙喜的尸體,這事會不會留下什么證據?」
劉招娣想了想,最后決定據實回答:「有兩具尸體被重新火化兩次,這樣的證據沒法清除,警方如果查起來,多半能找到。」
這時,劉媛媛才認同劉靜的意見:「那就按照老三的辦,警方如果對杜鵑和何雙喜的死沒有懷疑到我們頭上,我們就不提這一茬。要不然,在交代他們的尸體上,我們沒法圓過去?!?br/>
生要見人,死要見尸。既然你殺了這兩個人,那他們的尸體呢?你藏在哪兒了?這是警方的「必問題」,也是作為一名「真兇」的必答題。
劉媛媛的意思,無非就是會盡量保全劉招娣,如果實在保全不了,那就只能讓劉招娣只擔負一個「故意毀壞尸體罪」。她話里話外的意思,已經默認警方就袁家兄弟的「失蹤」,首先會懷疑、調查到她自己頭上。
頓了頓,劉媛媛又道:「至于周小璐的死……警方如果問起來,也說是自己一個人殺的,如果沒問就算了。老三說得對,警方不是干飯的,萬一哪里對不上,興許還會弄巧成拙?!?br/>
接著,她又補充道:「周小璐死了這么久,警方從來沒有懷疑過我們,如果由被審訊的那個主動提出,反而在細節問題上有所忽視,暴露出真兇不是我……或者不只我們當中的某一個,的確會成畫蛇添足?!?br/>
周小璐死的時候,劉媛媛和劉靜二人慌忙跑路,現場具體留下了哪些線索細節,他們自己都說不清了,至于警方掌握了哪些線索和細節,他們更加一無所知。
劉招娣和劉靜對劉媛媛的話并無異議。
這就造成警方在審訊他們三姐弟時,由于最初并未懷疑劉招娣和劉靜與周小璐的死有關,所以并未向二人發出相關疑問,二人也就裝聾作啞,有意不提,而被懷疑并被提問的劉媛媛則「主動承認」自己殺了周小璐。
三人的串供仍未結束。
劉靜突然說道:
「我們還是把這五個人死亡的具體經過、所有細節和相關信息再對一遍,至少要做到心里有數吧?!?br/>
「萬一警方真就神通廣大,除了袁家兩兄弟,還懷疑我們與其他三人中的某一人或某幾人的死也有關,并且一旦提出相關質疑,最先被懷疑、調查的那個人,就問什么答什么,被
問到誰,就承認自己殺了誰。」
見老大老二并無意見,劉靜這才將袁家兩兄弟死后,他曾試圖分尸的這一節說了出來。
劉媛媛聽完以后蹙著眉頭,似乎對劉靜的擅作主張頗為不滿,但生米已經煮成熟飯,她也只能接受既定事實。
「何雙喜和杜鵑的死,你從頭到尾再說一遍,不能有任何隱瞞和遺漏?!箘㈡骆露诘馈?br/>
當著大姐二姐的面,劉靜再次陳述了自己殺害何雙喜和杜鵑的過程。
劉媛媛聽完之后,則要求劉靜回去后趕快把家里的沙發和客廳地板都換掉,不然很可能會留下血跡。
劉靜將信將疑,卻也滿口答應,但他還沒來得及更換,就被帶進了警局。當然,這是后話。
至于周小璐被害的詳細過程,劉靜和劉招娣也各自對劉媛媛口述了一遍。
之后,三人又量身定做給自己準備了一套口供,并相互指正、補充完善。
楊峰卻從劉招娣的陳述中聽出了不對勁:
「你是說,劉靜當著劉媛媛的面告訴你,他被‘搶劫的時間是在2016年1月23日夜里,也沒有說出何雙喜找來殺他的那兩個人的任何信息,就連何雙喜說已經打發那兩個人滾蛋的這件事,也都沒有說出來?」
劉招娣十分肯定地點頭:「劉靜當天說了什么,我幾乎都能背出來?!?br/>
這就很不對頭了。
根據劉招娣的陳述,再結合劉媛媛的供詞來看,劉媛媛既然能準確說出劉靜被「搶劫」的時間是在2016年1月24日夜里,那么在三姐弟的串供當天,在劉招娣趕來之前,劉靜就肯定向劉媛媛詳細陳述了自己被「搶劫」的時間,但在當著兩個姐姐的面再次陳述的時候卻搞錯了自己被「搶劫」的時間?
即便如此,劉媛媛為什么沒有當場指出來?她既然能在警方的審訊中準確說出這個時間點,那么在此之前的串供中,在劉靜面對兩個姐姐的再次陳述時,就不可能不記得劉靜曾向她說的這個時間點。
此外,劉靜在向劉媛媛陳述殺害何雙喜的過程中,似乎忽略了何雙喜找來的那兩個「殺手」相關信息的陳述,但在劉招娣趕過來之后的第二次陳述中,仍舊沒有提及這一點,他是徹底忽略了?
楊峰隱隱約約有了一個猜想,但這個猜想缺乏關聯環節和證據支撐,因此也就不能肯定。
直到針對劉招娣的審訊結束,一出審訊室,辦案人員就向楊峰提供了最新的調查進展,這一猜想的關聯環節和事實依據才算補償完整,這也讓楊峰徹底肯定了自己的猜想。
最新調查顯示:
劉靜的車里,在主駕駛位的車座下發現了四張揉成一團的紙條,其中三張紙條寫著「用」字,只有一張紙條寫著「不用」二字;
劉靜名下車輛的行車記錄儀顯示,這臺車在袁家兄弟尸體被沉入水庫的第二天夜里,也就是在姐弟三人串供的當天夜里,曾到過沉入兩具尸體的水庫,并且在此停留了一兩個小時之久,之后則去了一趟老家,最后才返回劉靜自己家里;
劉靜的車里有血跡,經DNA檢測對比,血跡血液為袁世文所留。
時間再回到姐弟三人串供的當天。
當劉媛媛說出「各自都準備一套供詞」的這番話時,劉靜和劉招娣一樣,也立即知道了劉媛媛的「良苦用心」,但相對于劉招娣的當即就表示反對不一樣,劉靜此時應該在盤算怎樣才能讓自己「折進去」。
很快,劉靜就有了辦法。
之所以提出抓鬮決定,是因為他知道自己的車里沒有筆,所以就能借此順理成章地到路邊的便利店借筆書寫。
在便利店里,劉靜寫了
四張紙條,將其中兩張寫著「用」字的紙條揉成一團,拽在一只手心;將另外兩張寫著「用」和「不用」的紙條則拽在另一只手心。
上了車以后,他首先攤開拽著寫了「用」和「不用」兩張紙條的手掌讓兩個姐姐檢查。
應該不出他所料,二姐檢查了紙條。
于是,他首先故意將這只手放在頭上揮舞,之后在看起來理所當然地放在座位下揮舞時,卻趁機將這兩張紙條扔掉,最后兩手攤開時,手里的紙條則變成了另一只手里拽著的寫著「用」字的兩張紙條。
這就決定了不管由誰挑選字條,也不管怎么挑,最后挑出來的都只會是寫著「用」字的紙條。
接下來,劉靜在不聲不響中主導了三姐弟串供的方向,并且在最后故意提出「把這五個人死亡的具體經過、所有細節和相關信息再對一遍」的意見,因為他要就此實施自己的「盤算」。
劉靜這時才說起自己曾試圖對袁世文進行分尸,是因為在此之前,在他發現袁家兩兄弟都死了的時候,并未真正對袁世文的尸體進行過分尸。
之所以無中生有地說自己這樣干過,是因為他有意要給大姐的口供留下破綻。在他看來,他也認為警方調查袁家兄弟的「失蹤」,如果會懷疑到他們三姐弟頭上,肯定會首先懷疑到劉媛媛。
試想,劉媛媛作為一名醫生,怎么可能不清楚分尸時,從人體大腿根部開始切除根本就不是分尸的正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