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怎么是渣男呢?你沒有騙她們錢,二沒有騙她們的感情。”</br> “我只是讓你多和幾個女人聊聊天,免得你一門心思都放在李小玲身上,失去平常心。”</br> “這方面我有經驗,只要你同時和幾個女生保持關系,那么,對任何女生你都能保持平常心,游刃有余。”</br> 蘇珩努力的勸說王騰飛。</br> 誰知道,王騰飛卻用一種十分古怪的眼神看著蘇珩。</br> “蘇珩,我說你怎么能讓沈魚回心轉意,然后又突然變得這么牛逼,原來是因為你使用了歪門邪道。”</br> “蘇珩,你這就不對了,身為你的好兄弟,我必須要勸勸你。”</br> “感情,最重要的就是真誠,只要你以真心待人,那人家自然也會用真心來回報你。”</br> “本來我還想讓你給我傳授一點經驗的,誰知道竟然是這種歪門邪道。”</br> “那算了,我不需要了。”</br> 聽了王騰飛的話,蘇珩幾乎吐血。</br> 合著自己苦口婆心的傳授的經驗,在王騰飛心里居然變成了歪門邪道。</br> 這是何等的令人無語。</br> 他傳授的根本不是什么歪門邪道,而是煌煌大道。</br> 這個世界,真情留不住,套路得人心。</br> 他同樣對沈魚很真心,結果呢,還不是被甩了。</br> 劉俊那個狗比撒謊成性,結果呢,沈魚傻乎乎的上趕著貼上去。</br> 還有昨天,王騰飛一腔真心,最后李小玲又是怎么對他的呢,還不是干脆利落的把他甩了。</br> 最終挽回李小玲的不是什么真心,而是偽裝出來的神豪身份。</br> 所以蘇珩知道,這個世界,真情留不住,套路得人心。</br> 可是王騰飛經歷了這么多,居然還是不開竅,還以為只要一廂情愿的對女孩子好,女孩子就會同樣的對他好,這這這。</br> 無語。</br> 十分無語。</br> 無語到家了。</br> “行吧,你不想聽也無所謂,不過我還是有一句忠告要跟你說。”</br> “你說吧。”王騰飛喝了一口咖啡。</br> “現在的女生,光靠追是沒用的,你要提升你自己。你要是硬件不夠,會多少套路都沒用。”蘇珩苦口婆心的說道。</br> “這個我當然知道,你放心,我在公司工作非常努力。”王騰飛拍拍蘇珩的肩膀。</br> “行了啊,我都已經出來好久了,再待下去要扣工資了,我要回去了。”</br> 王騰飛起身,準備離開。</br> “唉,好言難勸該死的鬼啊。”蘇珩無奈的揺揺頭。</br> 話都已經說到這個地步了,王騰飛還是不醒悟,那他也沒辦法了。</br> “對了,蘇珩,這個星期六的同學聚會你會參加嗎?”</br> 王騰飛臨走之前忽然轉頭道。</br> “說真的,大家畢業之后,每年都會抽時間出來聚一下,你卻一次都沒有參加過,這就有點不好了。”</br> “好歹都是老同學,參加一下同學聚會也能聯絡聯絡感情。”</br> “同學聚會?”蘇珩難得的恍惚了一下。</br> 說實話,畢業好幾年了,他在社會中翻騰了好幾年,原先的校園時光在腦海中已經漸漸的淡去了。</br> 畢業之后,他一邊工作,一邊和沈魚戀愛,異常忙碌,根本抽不出時間去參加所謂的同學聚會。</br> 而且,現在的同學聚會已經變了味,早就變成了互相吹牛裝逼的場所了,蘇珩是真的沒有參加的興趣。</br> “對了,聽說這次金明沫也會去。”王騰飛忽然道。</br> 金明沬!</br> 蘇珩忽然愣住了。</br> 就算是畢業三年,他也忘不了這個人。</br> 因為,這是他大學時候的女神。</br> 同時,也是他的初戀。</br> 第一次心跳加速,第一次面紅耳赤,第一次緊張到說不出話來。</br> 在這個女人面前,蘇珩甚至連說話的勇氣都沒有。</br> 曾經有一位作家說過,男生心中永遠有兩個女人,一個是白月光,另外一個就是紅玫瑰。</br> 蘇珩不一樣,他的心中只有一個女人,那就是金明沫。</br> 她既是白月光,又是紅玫瑰。</br> 只是在大學的時候,蘇珩都很不起眼。所以一直以來,他只敢在人群中遠遠望著金明沫,從來都不敢和她有什么接觸。</br> 她是校園里面的風云人物,光芒萬丈,蘇珩卻中微如塵埃,在人群中一點都不起眼。</br> 曾經,蘇珩寫過一封表白信,想要對金明沫表白,但是后來,他又把這封費盡心血的表白信給燒掉了。</br> 仔細回想起來,他當時不敢表白,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因為金明沫不可能看得上他。</br> 既然不可能,那又何必自取其辱。</br> 一個男人真正怦然心動的次數是有限的,只有在青澀年少的時候,那朦朧的愛情才是最美好的。</br> 等到青澀年少的時間過去之后,真正的愛情就消逝了,因為愛只有一份。</br> 成年之后的感情,很難像青年時那樣的純粹,因為里面已經摻雜了別的東西。</br> 至于摻雜了什么,誰也不知道。</br> 蘇珩對沈魚一直癡迷狂熱,也許并不是因為純粹的愛,而是因為在那個女人身上看到她的影子。</br> 他對沈魚的好,除了不甘心,或許還有一點點的原因是因為想要彌補曾經愛戀。</br> 蘇珩本來以為經過社會的打磨,自己已經忘掉了校園的一切。</br> 誰知道,當王騰飛提起金明沫的名字,曾經女神的名字,他久久不跳動的心,居然又一次的跳動起來了。</br> 這似乎是…</br> 心動!</br> “蘇珩,我跟你說話呢,明天的同學聚會,你去不去啊。”王騰飛皺起眉頭。</br> “去,肯定要去,你把時間跟地點和我說一下吧。”蘇珩趕緊道。</br> “同學群就有啊?”王騰飛露出疑惑之色。</br> 蘇珩一拍腦袋,點開了八百年沒有點開的同學群,然后往上隨便一番,還真看到了有關于聚會的消息。</br> 當然了,如果王騰飛不說的話,他是絕對不會點開這個群的。</br> 手機這種長時間不點開的群還有很多,比如初中同學群,高中同學群,工作群之類的。</br> 這些群里的幾乎都是陌生人,蘇珩平常幾乎從來都不會點開,除非是非常無聊,他才會點開這些群看一下。</br> 確定的消息之后,蘇珩驀然下定了決心。</br> 這次同學會,他一定要去,他要彌補當年的遺憾。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