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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再續談《生活》周刊的事情以前,其中有兩件事可以先談一談。第一件是關于我的婚姻,第二件是我加入時事新報館。
第一件雖是關于個人的私事,但是也脫不了當時的社會思潮的背景。大家都知道,接著“五·四”運動以后的動向,打倒“吃人的禮教”,也是其中的一個支流,男女青年對于婚姻的自由權都提出大膽的要求,各人都把理想的社會和理想的家庭混做一談,甚至相信理想的社會必須開始于理想的家庭!我在當時也是這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