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臣與太上皇
在這些征服王朝建立以前很久就已經開始的漢人與外族人相互影響的另一個方面,是朝貢臣屬關系以及在邊界的組織結構中非漢人的國家所充當的角色。在中國的政治術語里,他們被視為外臣,這些外臣只是被羈縻在中國的勢力范圍內,他們必須帶著當地的特產作為貢品獻給中國的朝廷。自公元7世紀以來,這種做法多少已成了契丹人的慣例,許多契丹的高官顯貴被唐帝國賞賜過爵位和封號。其中一些人被賜姓“李”,這意味著已賜予他們享有唐室家姓的恩榮。這種方式經常采用,借以籠絡外族首領更靠近朝廷。封官也在把非漢人首領羈縻在中國的等級制度中起了作用。例如,我們知道649年在東北的松漠地區為契丹人設置了都督府。常常難以確定的是,這種中國外部等級所包含的純粹名義上的成分大到何種程度。受羈縻的部落或民族當然在管理其內部事務方面保留了充分的自治權;但是,授予這些首領們的響亮的中國頭銜也為他們帶來了聲望。
女真人在遼朝的情況與唐朝時契丹人的情況相似。金王朝的建立者阿骨打,其祖先幾代人都曾擔任遼朝邊疆等級制度下的節度使,因此當他于1115年稱帝時,就已經不是一個剛剛登上政治舞臺的無名之輩了。在遼朝時期,除了全國性的宋代中國外,一個政治上舉足輕重的新的中心在北方逐漸形成,它在對待邊界居民的方式上沿用了唐宋的先例。
至今仍有人認為蒙古人的情況不同,說他們完全是在中國的邊疆組織結構之外強盛起來的。其言外之意就是,在鐵木真統治下的蒙古各部落,在他于1206年稱汗之前并沒有在同任何一個帝國朝廷的相互交往中處于從屬地位;他們在鞏固為草原地區支配性勢力的過程中,并沒有受到朝貢關系及其伴隨而來的被一個中央大國封官加爵之類的俗套的影響。然而,這種說法必須予以摒棄。它的根據是《蒙古秘史》所描繪的1209年以前有關蒙古人早期歷史的圖畫。這一資料來源指出,鐵木真和蒙古人——包括他的盟友和對手兩方面——作為草原上的游牧民,完全沒有接觸過中國文明或任何其他高等文明,不具有國家形態,也未曾同漢人的哪個帝國有密切的關系。對于蒙古人來說,12世紀下半葉時有這么一個帝國,它就是金朝,而《金史》則對蒙古人曾作為臣屬而處于受支配地位完全保持沉默。
但是,宋的資料來源則描繪了一幅完全不同的畫面,它顯示出成吉思汗的祖先不但是金的對手,而且是有自己的“國”的金的臣屬。我們據以推斷早期蒙古人有一個自己的“國”的資料,全都來自宋人的有關材料。據記載,在一場戰事爆發后的1147年,金人對蒙古人采取了撫慰政策,蒙古的統治者稱汗,建年號天興。
以上事例表明,契丹人、女真人和蒙古人的新興力量的領導者同一個中央帝國的關系已經是多么深,保持的時間是多么長;還表明他們在建立一個帝國的前后,其政治上和文化上的成熟都達到了相當的程度。他們熟悉“中國的”制度。他們都是在支配內外關系的制度框架內登上帝位的,因此不難想像這些外族統治者們是多么渴望成為“天子”,多么渴望進行封賞或接受貢物;而不是被他們的“太上皇”封賞,或是派使臣給“太上皇”送去貢物。唐代初期那些較之宋代有大得多的疆域的世界皇帝的形象,當然也影響了相鄰的部落聯盟的領袖們,漸漸地,他們也憑借手中的權力開始要求并最終成功地當上了皇帝和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