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手里的陶碗,低聲呻吟著:“噢,你這個蠢貨……”
孫志新難以置信的瞪著手里還在散發著余溫的陶碗。只見它潔白晶瑩,因為工藝不足的原因并沒有完全真正的潔白,而是微微泛著一層褐黃。它表面光滑而密實,完全找不到裂紋,僅是有些因為燒制經驗欠缺和材料處理不當的原因而有些細微的雜砂點。同時因為納魯和泰格捏得精良,晾曬脫水也做到比較倒位,它在燒制過程中沒有發生不良的形變,幾乎保持了送進窯室的模樣。
所以這東西,它不是陶器,而是瓷器!
這一窯的陶器,大家伙兒燒失敗了,又燒成功了。因為最終的結果沒有燒出陶器,卻是燒出了更好的東西,瓷器!顯然奧瑞克是個識貨的,一眼就看出了陶器和瓷器的優劣之分,才會叫塔里木是個蠢貨。
捧著這碗,孫志新突然有些想哭。把碗交給奧瑞克,孫志新忍了忍,可是沒忍住,突地放聲大笑:“哇哈哈哈!我們燒成了!我們燒出了比陶器還好的東西!這個不是陶器,而是瓷器!”
眾人可沒塔里木那樣傻,早見他捧著這個白色的東西出來,只看那模樣和品質就隱約在猜它應該比瓷器要好,可心里又不敢完全肯定。此時聽到孫志新的確認,眾人狂喜之下竟是歡聲雷動!
自己的部族也可以燒制陶器了,而且比那還好,燒出來的東西是瓷器。
問毛是瓷器?不懂!
不過這個不重要,以后會懂的,總之以孫志新的說法,它強過陶器許多倍,知道這點就足夠!
捧著這寶貝疙瘩,奧瑞克真的流淚了,一直低聲道:“感謝先祖,感謝先祖!我們以后的生活會變得更好!”
“哦野!哦野!”孫志新也在狂喜歡呼,叫了兩聲一口氣沒接上來,竟是仰天軟倒在地。
“孫志新!”塔里木大驚,霍地竄上來。
奧瑞克仔細檢查著倒在地上孫志新,半晌后松了口氣,笑道:“沒事,他太累,睡死過去了。”
近兩天一直堅守陣地,孫志新真的是已經疲倦到了極限。像是印證他的話一般,孫志新立即就發出了震天價響的呼嚕,形像全無的睡得四仰八叉。
哥本和阿爾法兩人奔過來,笑道:“我們將他抬回他的帳蓬里去。智者,給個指示,不然他的帳蓬沒人敢進。”
奧瑞克笑得應允,然后一直低頭看手里的瓷碗,低聲道:“寶貝啊,寶貝啊。”
那表情,那語氣,那動作,如果孫志新醒著,會狂笑不止的說他像《魔戒》里守著魔戒的古魯姆,一直瞪著碗說他是他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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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下午俺和俺女人,還有俺朋友,一對夫妻,四人一起搓麻將。俺那朋友是做生意的,打到中途時突然來生意,就由一個小女孩替俺朋友的老婆打。
小女孩大約八歲,長相一般,但神情說話真是鬼個機靈,顯得聰慧狡黠之極。問她會不會打麻將,曰:“會打。只會打對對胡。”
又問:“什么時候學會的?”
答曰:“我媽尿急,我就替上她。很簡單啊,幾下就就會了,反正能碰就碰。湊攏就可以胡牌。”
俺們四人全體抽搐外帶風中凌亂。
又問:“你是誰家的孩子?”
答曰:“我是我爸的二胎!超生的,罰了7500塊錢。”她回答得之利索,都不帶思考的。
超生的二胎……口氣像說汽車的備胎一樣。
我一個沒忍住,頓時就笑噴!
哎喲喂,這小女娃太逗人了。
86、溫存
據科學家說,人類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時間都在睡眠,這話放在孫志新身上又被驗證了一次。孫志新差不多一口氣熬了四十八小時,一倒下去的結查果真足足睡了十幾個小時,從下午睡到第二天早上五點多才醒過來。
醒過來時覺得身體很是溫暖,有人正緊緊挨著自己睡著,一支手臂從自己頸下伸過來給自己當枕頭。另一支手臂則橫亙在自己腰上,環過整個腰間把自己拉向他那一邊。身上的小皮裙早已經被人脫去,自己光裸的身體正睡在另一個火熱的身體懷里,腰側皮膚感覺到的是火燙而結實的皮膚。那些細密而有著毛絨絨的質感的毛發遍及身邊人的小腹,正親密的貼著自己的臀側。微微呼吸了一口空氣,鼻端就飄來熟悉的體味,夾雜著一股濃烈的男子氣息直鉆入鼻腔。
有這種氣息,這種體溫,還有這種熟悉的擁抱方式,當然只能是納魯,孫志新不必睜開眼睛去看都知道。
在這以前,孫志新從來料不到自己也會像現在一樣在另一個男人的懷抱里醒來。但現在,他覺得很舒服,很愜意,被這種強勢而帶著保護性的姿態親密的擁抱著,心里頭出奇的一點不會感,反倒有一種被人全心全意呵護著的滿足感。
嘆了口氣,孫志新覺得自己是真愛上納魯這個史前男人了。若不然的話,自己不會覺得被他當寵物一樣抱著是件理所當然的事。
睜開眼,借著明明暗暗的火光看了納魯一眼。那人的動作看似強勢,實則小心翼翼的護著他,任由自己舒服的平躺著,整體身體配合著自己的動作,一只手臂伸過來當了自己的枕頭,另一只手又要護著自己,因此睡得很不舒服。
孫志新心里一柔,微微翻個身把自己轉成背對納魯的動作,想要他睡得舒服一點。
其結果不知道納魯有沒有睡得更舒服,孫志新自己倒是舒服了。納魯那家伙體溫比常人更高,身體給人的感覺總是火燙著,這么一背過去,整個后背都貼上納魯火熱的胸膛,感覺竟是舒服之極。
嗯……如果沒有那玩意兒就好了。雖然它是疲軟著的,可貼在自己的屁股上,無論溫度和觸感都感覺很怪異。孫志新有些受不了的翻白眼,看來就算自己已經喜歡上了納魯,可一但不是興致勃發的時候,關于男男之間同性零距離的親密無間接觸,他還得需要花上一段時間更好的去適應。
微微這一翻身之間驚醒了納魯,納魯睜眼看了孫志新一眼后又閉上了眼睛,輕聲道:“多睡一會兒,你連著敖了兩天,身體受不了。”
孫志新一通狠睡,已經睡得久夠飽,只是貪戀被納魯擁著的這種感覺,下意識的在他懷里轉來轉去的想找個更舒服的位置。
納魯被他蹭來蹭去的慢慢有了感覺,大手伸向孫志新腿間探去:“想要?”
孫志新頓時就囧了,一把抓住納魯作怪的手,惱羞成怒的道:“誰想要了?一邊呆著去!”
真是的……就算想要也不要問得這么直白好不好?大家都是男人,大清早的最是興奮的時候,這么心知肚明的事問得這么明白……真煞風景。要知道自己要過去自己心里這道坎還真太容易,這廝還非得赤果果的問出來,這下倒有,有那心思也沒有那膽子了。
納魯倒是隱約能猜到孫志新的羞窘,輕聲笑了兩聲:“你臉皮還是這么薄。”
我去,能跟你比么?厚得跟城墻轉角似的,什么話都敢說,什么事都敢做。
孫志新更覺不好意思,閉著眼不太好意思去看納魯,嘴里道:“放開我,讓我起來。”
說著這話,心里貪戀著納魯懷里的溫暖,話從嘴里出來就有了半推半就的味道。
納魯心思雖然不細膩,但對孫志新的感受卻是極其敏感,嘴里呵呵笑著將孫志新抱得更緊了些,道:“不是不想和你親熱,一看到你,我天天都想要你。只是你連著兩天燒那個……瓷器,一直都沒有睡,身體實在累得厲害,所以我一直忍著呢,怕弄傷你。”
“誰……誰弄傷誰?”孫志新更覺羞怒。尼瑪滴!啥意思?為毛受傷的就一定是他?上次納魯得逞是自己心軟。再說了,這事應該算是熟練工種吧?老是弄傷人,技術就不能有提升?老祖宗雖然確實說過先苦后甜是做人的好辦法,但沒必要事事都先苦后甜,比如這件事,一直都甜難道不行?另外自己和納魯也做不出人來,沒那功能的不是……
腦里子下意識的想著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感覺到納魯攬著自己的頭,把它轉過去朝向他。
隨即納魯滾燙的嘴唇就蓋了上來,溫柔而不帶欲望的在自己唇上輕輕了吻了一下。
只吻了一下納魯就移開了嘴唇,緊跟著眼皮上一熱,納魯又吻了一下自己的眼。
兩下輕吻,一記在唇上,一記在眼上,都輕得如同蝴蝶的翅膀扇過。沒有熾熱得仿佛要把人燒成灰燼的狂野欲望,只是最簡單的呵護溫存,有點像愛情一樣的東西便像溪水一樣潺潺的流進心底,醉了人。
被這樣輕吻著呵護在懷的感覺實在太好,孫志新只覺自己像化成一團軟一般,竟想一直這樣賴在他懷里不想起來。
閉上眼就是不想睜開,直到感覺到納魯將自己摟在懷里緊了緊,孫志新才睜開眼。
一眼開眼,就對上納魯深棕色的眼睛,它們在突明突暗的火光幽深得像深潭。那人正專注的看著自己,眼底一片柔情密意,全掩在濃密的眼睫毛下。
孫志新曾經以為男人的眼睫毛如果又濃又卷曲的話會顯得很娘娘腔。但這樣近距離看納魯的時候他知道自己錯了,有著突出眉骨的納魯,濃密而卷曲的長睫毛一半隱在眼眶的陰影里,一半露在火力中輕輕顫動的時候,一時之間只讓孫志新聯想到雄鳥那美麗的尾羽。原來——男人長了這樣的長睫長也竟是這樣的好看!
它絲毫不會損傷納魯的男性魅力,只會讓他的眼睛看起來內容更豐富。每當他眨一次眼睛,那些睫毛就會扇動起來,像是撓在心底,癢癢的,讓人直想去吻他的眼睛。
等到移開嘴唇的時候,孫志新才驚覺自己竟真的這么做了。他伸嘴去吻了納魯的眼簾,而且發現感覺出奇的好。
孫志新這個不假思索的發自本能的舉動顯然讓納魯很是受用,他開始飛快的眨眼,嘴唇彎出一個愉快的弧度,連眼底都帶上了愉快的笑意。
將孫志新的頭又拉過來一點,在他鼻尖上親了一下。未了覺得不夠,又在他臉上親了一下。
孫志新低聲笑了,道:“別像接吻魚一樣,啃來啃去沒個消停。”
“你親我了。我當然要親回來。”納魯呵呵的笑,渾厚的聲音在胸腔里共鳴著,果真像極了馬伊納爾迪手里的大提琴,琴聲優美而厚實,熱烈而婉轉回味。
說罷,又在孫志新額頭上親了一下,用手揉著孫志新的腦袋瓜子,道:“再睡會兒。連著兩天沒睡,臉都小了一圈,我看著心里就難過。”
“嗯。”孫志新安靜下來,任由納魯曲起膝蓋伸進自己的兩腿之間,霸道的夾纏上來。
兩具構造一樣的身體緊密的貼在一起,感覺還是有些怪異和不適應,可氣氛卻是極好的。孫志新便想:好吧,總有一天自己會習慣。
孫志新實在睡飽了睡不著,又不想去打撓納魯睡覺,族里的獵人們有多辛苦他可是清楚得很。所以他便一直睜著眼看納魯睡覺,有些有趣的發現納魯平靜睡著的樣子有些像個大孩子,他整個臉上粗獷的線條全都放軟了下來,微微透著平時沒有模樣,像是打了殼的蚌,露出里面真正柔嫩美好的部份。
大約只有對著親近的人,這個英勇擅獵的男人才會露出自己沒有防備的姿態來。明白了這點孫志新心里就更加柔軟,下意識覺得假如真有一天危險迫近納魯的時候,大約自己會主動化成他的殼,去保護也許并不需要自己保護的他。
愛一個人就是會本能的去為他做一切事吧?
孫志新模模糊糊想著,很確定自己就是喜歡上了一個男人——那家伙有個奇怪的名字,納魯。
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