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1月6日,紐約羅切斯特市的徹奇小鎮(zhèn)上,一個年僅10歲的女孩被人殺害,尸檢顯示,被害人卡門·科隆遭受過性侵害,最后被兇手勒死。
1973年4月,韋伯斯特縣發(fā)生了一起命案,被害人是11歲的旺達·沃克奇斯,曾遭受過性侵害,最后被兇手勒死。
6個月后,梅思登小鎮(zhèn)又發(fā)生了一起相似的命案,死者是11歲的米歇爾·馬薩。
這3起發(fā)生在20世紀70年代紐約的奸殺案,除了先奸后勒殺的共同點外,警方還發(fā)現(xiàn)了一個相同點,即每個被害人的姓和名都以相同字母為開頭,并且被害人的尸體發(fā)現(xiàn)地首字母與姓名首字母一樣。為此,這名連環(huán)殺手被稱為“字母殺手”。不過也有人表示,這極有可能是一種巧合,沒有兇手會刻意按照名字來殺人。警方盤問了數(shù)百名嫌疑人,最終也沒找到兇手,也沒有起訴其中任何一個嫌疑人。
除了紐約,20世紀70年代的加利福尼亞州、內華達州、佛羅里達州也出現(xiàn)過類似的字母奸殺案。警方一直不明白字母殺手為什么要跨州作案,直到重大嫌疑人約瑟夫·納索進入警方的視線,警方才明白其中的緣由。原來當時納索因工作調動先后在紐約、加州、內華達州、佛羅里達州待過一段時間,案發(fā)地點是根據(jù)他工作的調動來決定的。
納索的被捕是一次意外,警方起初只以為他犯了盜竊罪。在2010年4月,納索已經76歲了,他因盜竊罪被捕,并獲得了假釋。后來一名警察韋斯利·杰克遜注意到納索違反了假釋條例,于是決定上門搜查。
當韋斯利來到納索住所門前時,納索根本不想開門,表現(xiàn)得很不情愿,但由于正處于保釋期,他只能讓韋斯利進門。韋斯利起初只以為納索可能藏著一些槍支彈藥、毒品之類的違禁物品,或者是又偷了什么東西,他萬萬沒想到納索會是一個連環(huán)殺手。
進入客廳后,韋斯利看到了一幕又臟又亂的場景,地上有許多垃圾,桌子上有壞掉的食物,水槽里堆著許多沒洗的碗。韋斯利覺得納索一定是一個人居住,這根本不像一間有女主人的房子。
在進一步的搜查中,韋斯利發(fā)現(xiàn)了女人的衣物,還找到了一對塑料模特的長腿,上面套著尼龍絲襪。納索解釋說,他的腿有皮膚病,只能穿女人的連腿絲襪。可是韋斯利看了看納索露出的腳踝,他明明穿著男人的襪子。
隨著搜查工作的進行,韋斯利發(fā)現(xiàn)了許多女人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要么全身赤裸,要么只穿著連腿絲襪和高跟鞋,并且都被捆綁束縛著。韋斯利在看這些照片的時候,覺得照片上的女人都是昏迷的,他甚至懷疑有的女人已經死掉了。對此納索解釋說,這些都是藝術照,他曾是個自由攝影師,這些照片都是他在20世紀50年代拍攝的。
此外,韋斯利還發(fā)現(xiàn)了一本日記,上面記錄著許多恐怖的內容。例如,在1958年的某一天,納索記錄道:“水牛城北部樹林。這妞真漂亮,她坐在副駕駛,我得弄暈她。”還有一則:“堪薩斯的一個女人,我和她一起去了弗雷德·阿斯泰爾的舞蹈工作室,她真是個性感的女人,大長腿,穿著絲襪和高跟鞋,在暴風雪的夜晚,我得在車上強奸她。”納索還在日記中提到,他十分強烈地想強奸并殺死樓上的女住戶,只是后來女住戶搬走了。納索日記里所記錄的內容基本上都與此類似,而且還寫明了時間和地點。這讓韋斯利開始懷疑,納索很有可能是個連環(huán)殺手,專門奸殺女性。
此外,韋斯利等警察還在納索的住所發(fā)現(xiàn)了許多女性的真實證件,例如出生證明、護照、工牌等。在納索的房子里,有一間秘密囚室,這讓警察懷疑納索曾在囚室里關押過許多女人。
在將納索逮捕后,內華達的警方立刻成立了專案組,開始重新調查許多懸案,最終發(fā)現(xiàn)納索與字母連環(huán)奸殺案密切相關,在納索住所發(fā)現(xiàn)的照片和日記里所記錄的強奸內容,與字母連環(huán)奸殺案相對應。不過由于字母連環(huán)奸殺案地域、時間跨度太大,再加上部分證據(jù)遺失,警方只能以謀殺其中6名被害人的罪名起訴納索。
但是,當警方將納索的DNA與紐約發(fā)生的案件的兇手DNA進行比對的時候,卻沒有匹配上。這讓警方懷疑,字母殺手并非只有納索一人,納索或許有同伙,或者說納索是字母殺手的模仿者。
在開庭審理時,除了從納索家中搜出的證據(jù)外,還有許多女性出庭作證,她們大多是受害者,曾被納索強奸過。在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女性的地位很低,即使被害人報案說自己被強奸了,通常也不會受到警察的重視。其中一名被害人表示,她在被納索強奸后,告訴了母親,母親去報了警,但警察不僅沒有抓納索,反而給納索通風報信,讓納索趕快逃走。
除了被害人外,納索的前妻朱迪斯也出庭了。她表示,在兩人的婚姻關系中,納索的性需求很變態(tài),他經常將她迷暈,然后強奸她。有一次,朱迪斯被納索迷暈,納索叫來一名男子,讓男子強奸朱迪斯,而他則在一旁觀看。這讓警方更加認定,字母殺手并非只有納索一人,納索一定有同伙。
最終,納索被判處死刑。
【三種人格特質與性犯罪】
納索自始至終都沒有承認自己是字母殺手,也沒有交代自己的作案動機。不管納索是不是字母殺手,他都是一個連環(huán)強奸犯,許多被害人均可以證明納索曾犯過多起強奸罪;而且納索的日記中充滿了他對強奸的幻想,字里行間還透露著納索對強奸罪行的記錄。不過對于日記中的內容,納索表示“強暴”這個字眼在他的家鄉(xiāng)并非字面上的意思,是想和女人親熱的意思。
研究顯示,如果一個人表現(xiàn)出了以下三種人格特質,那么他極易犯下強奸罪:冷酷無情,反社會性或沖動,性欲亢奮。
冷酷無情的主要表現(xiàn)為:說謊成性、過分自戀、缺乏共情等,例如納索在出庭受審時,態(tài)度十分囂張,不僅當庭豎了中指,還不知悔改地說,那些女人都是自愿與他發(fā)生性關系,他能讓法庭上一半的女人自愿脫光衣服。
反社會性或沖動的主要表現(xiàn)有:自制力弱,很早就開始出現(xiàn)犯罪行為,例如納索除了犯下連環(huán)強奸罪外,還是一個屢次因盜竊罪入獄的人。
性欲亢奮的主要表現(xiàn)有:性沖動和性強迫,例如納索只要看到一個長相、身材不錯的女人,就會產生強奸對方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