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晚上是“長愛”的搖滾專場,六支樂隊站在一起,發色能湊出一道彩虹——相比之下,唐蘅蔣亞他們已經很像正常人了。</br>  他們排在第四位,上場時正是氣氛最熱烈的時候。臺下密密麻麻擠滿了人,一個個跟著節奏搖頭晃腦。安蕓用發膠把一頭短發抓得又黑又亮,蔣亞則戴了對騷氣的金屬耳釘,一邊奮力打鼓,一邊沖臺下的女孩兒們拋媚眼。他們的第一首歌是改編過的《AlltheYoungDudes》,鼓點密集,聲嘶力竭,也還帶著華麗搖滾的那股頹靡勁兒,這是美國70年代同志運動的“國歌”。</br>  唐蘅唱得整件T恤都濕透了,嘴唇泛著近乎干涸的紅,在一波接一波的“安可”聲中,他們下了臺,每個人都像從水里撈出來的。</br>  “今晚得勁兒啊,”蔣亞氣喘吁吁地,“唐蘅,就他媽反常。”</br>  安蕓點點頭,又擺擺手,仰頭灌下一整瓶礦泉水,才說:“絕對有事兒。”</br>  蔣亞湊到唐蘅身邊:“今兒下午,你去哪了?”</br>  唐蘅撈起T恤下擺擦汗,沒理他。</br>  “你別裝啊,”安蕓也說,“唱得跟他媽上了發條似的,不知道的以為你被哈佛錄取了呢。”</br>  “哎,不會是,阿姨同意你出國了?”</br>  唐蘅瞥他們一眼,心知今天不給個答案,這兩人絕對沒完。想了想,唐蘅說:“我做了個決定。”</br>  “是,決定出國嘛,下午說了,”安蕓小聲嘀咕,“你媽那邊過得去?”</br>  “不是這件事。”</br>  “那是什么?”</br>  “我們把專輯做出來吧。”</br>  蔣亞怔了幾秒,然后一把摟住唐蘅:“好啊!!!”</br>  安蕓卻沒笑,眉頭蹙起來:“真要做啊?”</br>  他們早就有過做專輯的想法——畢竟作為一個玩票性質的樂隊,若能做出一張專輯,應當就是對樂隊最好的留念了。然而專輯這東西并不是有錢就能做好的,雖然安蕓擅長編曲,而他們又不缺錢,足以租到全武漢最好的錄音棚。</br>  但是做專輯——做什么呢?他們的樂隊名叫“湖士脫”,Woodstock的音譯,也就是1969年那場四十萬人參加的音樂節。除此之外,“湖”是樂隊成立在東湖邊,“士”是“士為知己者死”,“脫”是蔣亞起的,原本是“托”,他嫌這字太正經,表現不出他浪蕩濫情的氣質——安蕓說,這樂隊有蔣亞,算是臟了。</br>  總之,他們成立樂隊的時候沒想太多,起名的時候也沒想太多,一致通過的發展理念是“意思意思得了”,反正開心最重要。</br>  那應該做什么專輯呢?搖滾精神講的是叛逆和反抗,安蕓說,要么咱先寫首支持同性戀的,嘿嘿,也算切身體會吧!蔣亞反駁道,你們切身個屁,對象都沒有。蔣亞說,還是寫首關于留守兒童的,我小時候就是留守兒童啊,一年到頭見不著爹媽。安蕓冷笑,對,坐在400平的別墅里,身邊圍著五個保姆的留守兒童。</br>  他們就這樣提過幾次做專輯的事,都以插科打諢和拳腳相加結束了。</br>  “你真的想做啊?”安蕓疑惑道,“怎么突然想起來了。”</br>  唐蘅把汗濕的馬尾繞了幾圈,胡亂團成個丸子頭,“因為我唱歌好聽。”</br>  安蕓:“……”</br>  蔣亞一拍大腿:“有道理!唐蘅你快想想,咱第一首歌是什么主題的?”</br>  唐蘅沉默片刻,認真地說:“你就不要寫歌詞了吧。”</br>  “干嘛,什么意思,”蔣亞瞪眼,“歧視二本學生唄?”</br>  “我不是針對你們學校……”唐蘅頓了一下,“我就是針對你。”</br>  蔣亞:“能不能聊了!”</br>  安蕓在旁邊笑得飛出眼淚,好不容易收住了,把蔣亞拽到自己身旁。</br>  “你就別在這添亂了,聽我的,他……”</br>  “我怎么就添亂了!”</br>  “聽我說!”安蕓擠眉弄眼,“絕對有情況。”</br>  蔣亞:“什么情況?”扭頭看向唐蘅,“你要帶我們沖擊娛樂圈啦?”</br>  安蕓“嘖”了一聲,語氣十分恨鐵不成鋼。</br>  唐蘅沒理他們的話,只是背起吉他包,說:“走吧。”</br>  蔣亞:“走什么啊,待會老板請吃小龍蝦!”</br>  “那你們吃,明天我還有事,”唐蘅看一眼手機,“今晚得早睡。”</br>  明天,唐蘅要和李月馳他們去做走訪調查。其實一開始他根本沒想參加大伯的項目,當然也沒打算坐享別人的勞動成果。反正大伯對他一向寬容,他搪塞搪塞,這事也就算了。但是不得不承認,李月馳那句“你唱歌比別人都好聽”精準地討好了他,精準到令他腦子一熱,整個晚上都醺醺然的,唱歌也唱得格外賣力。</br>  夏天的晚風拂在唐蘅濕潤的臉上,他掏出手機,給李月馳發了條短信:明天在哪集合?</br>  李月馳沒回,他也不著急。從酒吧慢慢溜達到漢陽大學南門,買一杯甜滋滋的米酒。這個時間的街道口,到處是情侶,你儂我儂。唐蘅就坐在學校門口的石墩子上啜飲米酒,漫不經心地打量來往行人。當然也有人打量他。夜色明明暗暗,這樣一個介于成年和青年之間的男孩,肩上背著吉他,丸子頭松散成一個低低的馬尾落在頸間。這樣一個男孩,總會令很多人挪不開目光。然而唐蘅并不理會這些目光,他很慢很慢地啜飲米酒,像是為了多吹一會兒暖洋洋的風,或是聞一聞旁邊正大雞排的炸雞的香氣,其他什么都不為。</br>  直到手機屏幕亮起來,李月馳的短信:早上八點半,社會學院門口。</br>  唐蘅回:知道了。又在心里默默接了下半句,明天見。然后他起身,把空掉的塑料杯丟進垃圾桶。他要回家睡覺了。</br>  他家就住在漢陽大學里的某一棟有些老舊的教師公寓,是他大一那年付麗玲買下的。唐蘅一邊走一邊看手機地圖,發現如果他和李月馳約在東湖邊見面,距離反倒比在社會學院見面更近一些。他們學校就在東湖邊上,有一道門叫凌波門,出了凌波門,眼前便是東湖的碧波萬頃。不過大清早的,兩個人去湖邊做什么?這個提議還是不提為好,否則更顯得他像個游手好閑、坐享其成的草包。奇怪,現在想起這個詞,他竟然一點憤怒都沒有了。</br>  走到家樓下,手機響了,是安蕓。</br>  唐蘅接起來,問她:“你們吃完了?”本以為他們一群人會鬧到凌晨兩三點。</br>  “沒呢,我出來買水喝。”</br>  “哦。”</br>  “唐蘅,我……你等一下,”安蕓那邊鬧哄哄的,片刻后,安靜了,“我要和你說一件事。”</br>  “什么事?”</br>  “就是,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多了,如果不是我想多了,那什么,你冷靜點啊……”</br>  唐蘅愣了一下:“嗯,你說吧。”</br>  “就是,就是那個李月馳,”安蕓小聲說,“他好像有女朋友啊。”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