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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節的標題是“半解放”,這一節是“完全解放”。我這樣寫都是毫無根據的。這兩個詞兒都不是科學的或法律的用語,其間界限也不分明。這都讓法學家或哲學家去探索吧。
仍然談我的情況。回校以后,我有一股振奮的情緒。就在這一陣振奮中,我們都住進三十五樓。似乎是根據一種新精神,也許是一種新規定,每個系的辦公室都設在學生宿舍中,大概是想接近學生,以利于學生的“上(大學)、管(理大學)、改(造大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