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最適合玉米播種的季節是夏天,但夏天播種的話,就要耽誤一季,所以金鋒和魏無涯就趕著春播的尾巴,種了一季春茬,現在剛剛進入成熟期。</br> 和長在地下的土豆相比,玉米看起來就威風多了,成熟之前就好像一片甘蔗林,翠綠茂盛,現在到了成熟期,玉米葉就變成了墨綠色,碩大的玉米棒長在粗壯的桿子上,看起來格外喜人。</br> 比起外形來說,更威風的是玉米的名字,從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像玉一樣的米,聽起來就厲害。</br> 九公主第一次聽說玉米的時候,還好奇問金鋒為什么叫這個名字,當時就把金鋒問住了,雖然從小就說玉米,但他還真不知道玉米為什么叫玉米,于是又推到了所謂的高人頭上,說高人就是這么稱呼的。</br> 收割玉米這天,金鋒又是全家齊上陣,四小只興奮的在地里來回亂跑,金鋒喊都喊不住,沒多大一會兒,四小只的臉都被玉米葉子劃出一道道紅印,總算老實了。</br> “姐夫,玉米好吃嗎?”</br> 小娥捧著一個玉米棒,咽了口口水。</br> “也就那樣吧,我覺得沒有土豆好吃。”金鋒隨口回答。</br> 前世金鋒出生的時候,生產力已經發展起來了,至少不會餓肚子了,玉米也離開了主食的行列,主要用來制作飼料和味精之類的衍生品。反而是后來上了大學,為了攝入一些粗糧,才重新吃起了玉米。</br> 只不過那時候吃的玉米是經過特別培育的糯玉米,口感更好,現在這種玉米,盡管金鋒還沒吃,光看看就知道是真正的粗糧。</br> “當家的,玉米應該怎么吃?”關曉柔也跟著問道。</br> “可以烤著吃,也能磨成粉煮粥。”金鋒回答。</br> 挖土豆的時候要小心翼翼,掰玉米就不用那么小心了,府兵一人提一個布袋,只用了半天就把幾十畝玉米掰完了,然后在金鋒的指示下送到空地上。</br> “這個不用稱重嗎?”九公主問道。</br> “玉米的稱重只稱玉米粒就行了,現在都帶著皮還沒有晾曬,稱重也沒什么意義,等晾干之后,把玉米粒剝下來再稱吧。”</br> 金鋒從玉米堆中挑了半筐比較嫩的:“回去吧,今天晚上給大家烤玉米嘗嘗。”</br> 小娥一聽,高興的差點跳起來,不過隨即眉頭又皺到一起:“姐夫,這些不是種子嗎?這一筐玉米能種不少地呢,要不然咱們到秋天再吃吧?”</br> 小娥可是出了名的饞嘴貓,現在竟然能提出等到秋天再嘗玉米,著實讓金鋒有些意外,也有些欣慰。</br> “這些是還沒長熟的,就算曬干估計也發不了芽,”金鋒解釋道:“幾十畝呢,做種子也不差這一點,大家嘗個鮮吧。”</br> 于是當天晚上,魏無涯和鐵世鑫小玉幾人又跑到金鋒家蹭飯。</br> 玉米沒有土豆那么多花樣,金鋒只是讓潤娘把玉米放在火堆中烤熟,然后用玉米燉了個湯,又剝了一些玉米粒炒了個椒鹽玉米粒。</br> 這些玉米的品種比較原始,皮很厚很粗,嚼起來有點扎嘴,遠沒有土豆那么細膩,小娥啃了一根烤玉米,就對玉米失去了興趣:“名字叫的好聽,吃起來比土豆差遠了。”</br> 其他人雖然沒說,但是多少也有些失望。</br> 金鋒把眾人的表情都看在眼里,笑著說道:“玉米的確不是很好吃,但是玉米種植和管理都很方便,產量也高,推廣起來會比土豆和占城稻更加容易。”</br> “玉米種起來的確簡單,挖個坑把玉米粒扔進去,然后再埋上土就行了,種上后也不需要費太多心思去管理。”魏無涯說道:“對于大康百姓來說,現在能有一口吃得填飽肚子比什么都強,口感是吃飽之后追求的事情。”</br> “玉米的確適合大面積推廣。”九公主也跟著點頭:“按照夫君所言,一畝地只要五到十斤種子,那么最多兩三年,玉米就能在整個川蜀遍地開花,五年后就能傳遍整個大康!”</br> “說到這個,培訓班那邊的擴展進行的怎么樣了?”金鋒看向小玉。</br> 想要把玉米土豆推廣到整個大康的前提就是平定中原和江南,而平定中原和江南的前提,就是有充足的工作人員去主持打土豪分田地的工作,維持最基本的穩定。</br> 第一屆打土豪分田地培訓班學員已經奔赴中原各地,第二屆也馬上要完成培訓了,積累了兩期經驗之后,已經初步形成了教學流程,可以進行大規模擴招了。</br> 上個月金鋒就要求小玉籌備擴招事宜,第二屆學員畢業后,會分出一部分人去中原替換第一屆學員,然后把第一屆學員中比較優秀的調一部分回來擔任講師,培訓更多的新學員。</br> “人員名單已經擬定,新的培訓教室和宿舍也蓋好了,只要第二屆成員去把第一屆學員換回來就能開課了。”小玉回答。</br> “那就好,”金鋒微微點頭,正準備繼續說話,突然看到鐵錘從門口進來了。</br> “鐵錘,你來得正好,嘗嘗烤玉米。”關曉柔笑著遞了一根烤玉米過去。</br> 鐵錘臉皮厚,經常來金鋒家蹭飯,如果是平時,有了新的食物,鐵錘肯定會湊過來弄點嘗嘗,可是今天這里不僅有金鋒一家人,還有魏無涯鐵世鑫和小玉三人,鐵錘絕對不會無故進來。</br> 于是金鋒和九公主同時放下筷子。</br> “謝謝夫人,不用了,”鐵錘果然沒有去接烤玉米,向關曉柔表示感謝之后便看向金鋒:“陛下,先生,李迪迪大人來了,在門口候著呢。”</br> “我哥回來了?”</br> 李豆豆一聽,眼睛一下子亮了,放下飯碗就要往門口跑。</br> “迪迪又不是外人,既然回來了,就讓他直接進來唄。”金鋒毫不在意道。</br> 李迪迪雖然已經擔任職務,成了很多百姓眼中的大人物,但是在金鋒眼里,還是個孩子,最多是一個特別早熟,有能力的孩子。</br> “李大人不是一個人來的,”鐵錘說道:“他把魏老三帶回來了!”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