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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和考古學的證據表明,在商周時期,來自西方可能是藏族先人的民族,活躍于現代山西、陜西甚至河南。他們經常與商交戰,主要由于他們的壓力,周王終于將他們的都城從靠近現代西安的鎬向東遷到洛陽。秦王國興起于西方后,在強有力的穆公領導下(公元前659—前621年)才有效地遏止了羌的擴展。

邊境民族:部落組織

漢代初期羌人居住在中國西部和西南部邊境地區。最大的單一的民族聚居地可能在西藏和青海高原,個別集團還分布在整個西域、甘肅、云南和四川。關于漢代和漢代以前羌的一般記載,見胡昭曦:《論漢晉的氐羌和隋唐以后的羌族》,載《歷史研究》,1963.2,第153—170頁;李紹明:《關于羌族古代史的幾個問題》,載《歷史研究》,1963.5,第165—182頁;管東貴:《漢代的羌族》,《食貨》,復刊1:1(1971),第15—20頁;1:2(1971),第13—23頁。可是,和匈奴不一樣,羌人從未結合成為一個部落聯盟。相反,在羌人中間存在一種明顯的分裂傾向:


不立君主,無相長一,強則分種為酋豪,弱則為人附落。《后漢書》卷八七,第2869頁。

此外,正如將軍趙充國在公元前63年所指出:


羌人所以易制者,以其種自有豪,數相攻擊,勢不一也。《漢書》卷六九,第2972頁。

只有當他們感到有聯合起來反抗如漢朝這樣的共同敵人的一種迫切的需要時,他們才有可能暫時地把自己的爭端放在一邊而采取一致的行動。

語言學的證據表明,羌這一名稱從語源學上看來自“羊”字。唐代的一些學者給“羌”下的定義是“羊”,見《說文解字》(北京,1963),第78頁。在沿著漢代中國西北邊境某些地區的羌人學會了農業技術,但他們何時成為土地的耕作者,則難以確定。早在公元前5世紀,據報道,有一個名叫爰劍的羌族文化的偉大的英雄曾長期在秦國為奴隸,他從秦國逃出后教導他的人民從事農耕。《后漢書》卷八七,第2875頁。小麥似乎是羌族的主要農業產品。在公元前61年,宣帝向趙充國問道,如果將軍決定在來年的陰歷正月攻擊罕羌部落的話,他們是否可能在收獲季節刈取他們的麥子以后便已經逃跑了。同上書,第2979頁。和匈奴的聯盟

在漢朝初期,羌人是匈奴的一個重要同盟者。雖則中國資料斷言冒頓曾迫使羌人屈服,同上書,第2876頁。

羌人為漢事苦。張掖、酒泉本我地,地肥美,可共擊居之。《漢書》卷六九,第2973頁。

兩個世紀以后,在公元122年、138年和140年,我們仍可發現匈奴軍隊和羌人在一起共同對漢朝進行戰爭。后漢朝廷充分認識到在兩個鄰居之間業已鍛煉而成的聯系。公元102年,當羌人在西海和榆谷的大規模叛亂被鎮壓以后,朝廷接受了曹鳳的建議,采用正規的行政單位(如郡縣)來加強管理,同時又在該地區建立屯田。朝廷認為這樣做對于“隔塞羌、胡交關之路”來說是最有效的措施。《后漢書》卷八七,第2892頁以下;《后漢書》卷八九,第2960頁。關于曹鳳,見《后漢書》卷八七,第2885頁。在漢朝得到河西地區之前,西域已成為羌與匈奴會合的地方。正如王舜和劉歆在公元前6年所指出,武帝在邊境已設立的敦煌、酒泉和張掖諸郡縣有將婼羌與匈奴分隔的特殊目的,因此切斷了后者的“右臂”。《漢書》卷七三,第3126頁;《后漢書》卷八九,第2912頁。關于婼羌,見何四維:《中國在中亞》,第80頁注70。漢朝的移民嘗試

直到2世紀初,羌人才成為漢帝國秩序的一個嚴重威脅。但當形成威脅時,它是一種與匈奴完全不同的威脅。不像匈奴從他們自己在中國邊境以外的基地對漢朝領土的襲擊那樣,羌人經常在帝國內部引起嚴重的麻煩。公元前33年侯應指出:


近西羌保塞,與漢人交通。吏民貪利,侵盜其畜產、妻子,以此怨恨,起而背畔。《漢書》卷九四下,第3804頁(余英時:《漢代的貿易和擴張》,第52—53頁)。

60年以后,完全一樣的事態繼續使后漢朝廷苦惱。班彪在公元33年上書時敘述這種狀況:


今涼州(甘肅)部皆有降羌。羌胡被發左衽,而與漢人雜處。習俗既異,言語不通,數為小吏黠人所見侵奪,窮恚無聊,故致反叛。夫蠻夷寇亂,皆為此也。《后漢書》卷八七,第2878頁(余英時:《漢代的貿易和擴張》,第53頁)。

關于羌人定居在漢朝領土上之事最早發生于景帝統治時期(公元前157—前141年),當時在酋長留何控制下的研部落要求允許他們守衛隴西邊塞。這個要求得到批準,該部落被安置在隴西郡的五個縣。在宣帝時期(公元前74—前49年),一群先零部落成員也越過黃河(在甘肅)并定居在漢朝疆域中,盡管漢朝企圖阻止他們這樣做。從王莽統治的末年到后漢王朝開始的這一時期,可以看到羌人大規模地遷到西北邊境諸郡。例如,公元34年,在維持涼州地區(甘肅)的一個有效的地區政權達十多年的隗囂病死以后,光武帝跟著便控制了這一地區,結果弄清楚金城郡的大多數縣都有羌人居住。同上書,第2876頁以下。在中國內部安置羌人部落的政策可能基于幾種考慮。首先,由于羌人有和匈奴聯合襲擊邊境的傾向,一種分離這兩個民族的有效方法是將若干有可能抱敵對態度的羌人部落置于中國行政管理的直接監督之下。其次,整個漢代羌族以異常高的人口增長率著稱。將羌人集團連續地遷入中國境內,特別是遷入內地,可以緩和羌族人口對邊境地區不斷增加的壓力。第三,正如我們在前面已經看到的那樣,若干羌人集團已逐步從游牧轉向農耕。將羌人安置于帝國境內的中國人中間,這樣將促使他們接受定居的農業生活方式,從而加快他們在更多的中國人口之中同化的速度。

漢朝管理制度

然而,漢朝政府在幾個世紀之中逐步發展了若干對待沿邊境羌人的制度方面的設計。我們不妨先從護羌校尉開始。這個官職最初設立是在公元前111年,緊接漢朝平定羌人在隴西和金城地區的大規模叛亂以后。《后漢書》卷八七,第2876—2877頁。關于日期見《漢書》卷六,第188頁。護羌校尉府成員的多少并非固定不變,它能夠視形勢的需要而擴展。然而,它通常包括兩名從事、兩名長史、兩名司馬和一定數量的通譯。關于護羌校尉的支援人員,見《后漢書》志第二八,第3626—3627頁。當漢朝勢力到達頂點時,在公元102年前后,漢帝國在金城地區建立了不下于34處屯田。羌人完全知道這些前哨基地的軍事威脅,并且經常將它們的設置看成是漢朝不懷好意的證據。例如,在公元130年,當漢朝建立的移民地離羌族居地太近時,羌族部落立即發生疑慮,而且開始準備造反。校尉馬續為了安撫他們,終于放棄了移民地。《后漢書》卷八七,第2885、2894頁。在重要性方面次于校尉的是屬國都尉,它專門負責歸附蠻人的事務。最早為羌人創立的屬國是公元前60年在金城設置的。自從羌人被分配在所有沿西北和西南邊境以來,到后漢時期羌人屬國的數量大為增加。就能夠確定的屬國來說,它們至少存在于《后漢書》中所列的十個地區中的五個——即上郡(在河套)、張掖(甘肅)、安定(甘肅)、廣漢(四川)和犍為(四川)。

這種形勢表明,每一個屬國都尉府實際上管理若干屬國。例如,在上郡有歸附的匈奴以及龜茲群體。匈奴的一些屬國也能在安定和張掖發現。由于這些單位在后漢時期的擴展,屬國都尉的權力也擴大了。都尉已經掌握軍事權力,現在又賦予他們以相當于郡守行使的行政權力。他管轄若干縣,因此也管理邊疆的中國人。屬國的這種重新組織發生在安帝統治時(公元106—125年),這是一個特別以羌人的普遍叛亂為其特征的時代。《漢書》卷八,第262頁(德效騫:《〈漢書〉譯注》第2卷,第243頁);《后漢書》卷四,第170頁;《后漢書》卷五,第206、211、237頁;《后漢書》志第二三,第3514—3515、3521頁。關于屬國都尉,見鐮田重雄:《秦漢政治制度的研究》(東京,1962),第329頁以下;魯惟一:《漢代的行政記錄》第1卷,第61頁以下。在理論上,屬國的居民被允許按他們自己的社會習俗生活,都尉對他們的管理基本上是一種監督性質。可是,在涼州地區發展了一個半世紀以后,對羌人實行的控制的程度已是大大收緊了。都尉的作用對于漢羌關系的穩定具有決定性的重要意義。例如,當公元55年張奐被任命為安定的屬國都尉時,他發現,使他大為沮喪的是,所有他的八個前任都是貪污的,他們為個人的利益壓迫羌人,因此造成了羌人的重大的災難。由于他是一個有道德的人,他用拒收先零部落首領貢獻的馬和黃金的行動作出了一個很好的榜樣。這樣他不但改變了羌人心目中的都尉職務的形象,而且實質上改善了羌人和漢朝政府之間的關系。《后漢書》卷六五,第2138頁。后漢統治下屬國體制的擴大,實質上是對于邊境羌人創造的新形勢的一種反應。正如以上已經說明的那樣,從后漢王朝開始時起,各種羌人部落流入涼州;有些人甚至滲入到關中地區,這些蠻人不可能立即并入正規的郡縣管理體制,這樣,就必須建立更多的屬國,以便收容他們。在安帝當政期間(公元106—125年),為了照管安居在關中地區的羌人,特別設立了兩個都尉府(一在京兆,一在扶風)。在同一時期,沿西南邊境的羌人部落也請求包括在漢帝國之內。

公元94年,在蜀都的大牂夷部落50余萬人以“內屬”的身份向地方政府投降。然后分別在公元107年和公元108年,總共有14個羌人部落55180人步其后塵。公元108年冬,參狼部落2400名成員也為廣漢郡收容作為“內屬”。很清楚,在后漢時期,特別是在公元2世紀,發生了一場從沿西部邊境所有地點進入中國本部的大規模羌族人口移動。這種移動可能是由人口壓力驅使的。《后漢書》卷八七,第2887、2897頁。為了獲得漢代中國“內屬”的地位,羌人像許多其他蠻人一樣,承擔了為漢朝政府服役的責任,或是作勞工,或是參加軍隊。來自羌人屬國的軍人在漢朝對付邊境蠻人的戰役中表現突出。諸部落也可能納某種賦稅,雖則中國資料中關于這一點是不很清楚的。如果他們被安置在邊境地區,那么他們有責任作為中國政府的“耳目”守衛漢的邊境。為了執行漢朝的納貢要求,羌人首領們還帶著貢品到漢朝宮廷中表示效忠之意。可是,自從羌人被分割成大批部落群以后,這種做法限于比較強有力的首領。例如,著名的燒當部落的首領們據報道在公元59年、98年和170年分別前往首都表示敬意。作為回報,漢朝授予他們以官職名號和印章,就像對待西域諸國的統治者那樣。《后漢書》卷四,第185頁;《后漢書》卷八七,第2880、2898頁。收縮政策

在公元2世紀已經表現得很清楚,任憑屬國重新調整和擴展,對于漢朝管理機構來說,羌人的壓力是變得太大以至于難于承受了。當一次大規模的羌人叛亂在公元110年于涼州爆發時,漢朝的直接反應是將全部西北邊境地區讓給羌人。在一次由當時執政的大將軍鄧騭主持的關于這個問題的朝廷會議上,大多數官員以財政和后勤困難為理由贊成讓出涼州。鄧騭本人強烈地傾向于這種觀點。這種政策的主要鼓吹者是龐參,他是一個對邊境事務非常熟悉的人,新近承擔過監督關中地區軍屯的任務。在給鄧騭的報告中,他令人信服地指出,過去對付羌人的出征不但使國庫空虛,而且耗盡了涼州人民的財富。事實上,政府以借貸為名已強迫涼州人民捐出幾百萬錢。如果朝廷繼續奉行現時的守衛涼州的政策,那么關中無疑將是同樣毀滅的下一個地區。因此他主張中國完全從涼州撤出,并將邊境的全部中國人移到人口稀少而可耕地廣闊的關中。《后漢書》卷五一,第1686頁以下。雖然龐參的建議是以對局勢的客觀估價為基礎進行嚴密論證,但朝廷中支持建議的那些人可能有不同的動機。從收縮建議中受益最大的是涼州的郡守和縣令們。因為根據漢朝的回避法,為了避免任何可能的利益集團的糾紛,官員都不能被指派到他的家鄉郡縣去任職。這種法律在后漢時期比在前漢時期得到更加嚴格的執行。結果,事實上所有朝廷指派的涼州地方官員都是內地諸郡的人,他們考慮自己的安全,力主撤退。這個集團的觀點在朝廷中得到了有力的表現。盡管全部撤退的建議在110年并未正式采納,但在下一年至少西北四郡(隴西、安定、北地和上郡)已放棄它們的邊境地區而撤向內地。這樣一種移動證明了涼州已受到羌人壓力的程度。《后漢書》卷五,第216頁。收縮的建議遇到涼州本地領袖的普遍反對,指出這一點是同樣重要的。正如龐參所透露那樣,較早的幾次他關于放棄西域的建議受到了西部地區文人學士的批評。很自然,從涼州本地居民的觀點看來,他于公元110年提出的建議是更加要不得的。這些文人學士之一是來自安定的杰出的政治思想家王符。王符對邊境形勢的一般估計與龐參基本相同。然而,作為來自涼州的人,他堅決主張采取軍事行動:


前羌始反,公卿師尹,咸欲捐棄涼州,卻保三輔。朝廷不聽。后羌遂侵,而論者多恨不從惑議,余竊笑之。所謂媾亦悔,不媾亦有悔者爾。……地無邊,無邊亡國。是故失涼州則三輔為邊,三輔內入則弘農為邊,弘農內入則洛陽為邊。推此以相況,雖盡東海猶有邊也。《潛夫論》五(22),第258頁。

王符也傾向于涼州人民的立場:


假使公卿子弟有被羌禍朝夕切急如邊民者,則競言當誅羌矣。同上書,第262頁。

事實上,涼州的普通百姓更是厭惡收縮的主意。在公元111年四個邊境地區撤退時,平民全都不愿離開他們的居地。地方政府最后被迫采用激烈的手段,諸如焚燒他們的房屋,毀壞他們的莊稼,破壞他們的儲藏,為的是強迫他們離開。這樣做的結果,一大群邊境中國人起來反對漢朝,并且投向羌人。《后漢書》卷八七,第2887—2888頁。由于害怕放棄地區會引起全體中國居民反對漢朝,朝廷才決定在公元110年不把收縮作為一種政策來采納,正如在朝廷中雄辯地反對撤退的虞詡所指出的那樣,羌人之所以不敢進入關中地區,正是因為高度軍事化的涼州中國居民仍然保持對漢帝國的忠誠。但是,如果漢朝放棄他們生活的疆域并且企圖迫使他們離鄉背井的話,他們確實會產生異志。如果涼州強有力的領袖們組織起他們的人民發動反抗漢朝的公開叛亂,帝國中沒有一個人有可能阻止他們向東挺進。《后漢書》卷五八,第1866頁;《后漢書》卷八七,第2893頁。關于虞詡,見前面第4章《和帝、殤帝與安帝統治時期》和《順帝統治時期》。在安帝當政(公元107—118年)的第一個10年,為了保衛涼州進行的眾多的戰役耗費了漢朝天文數字的經費,總計達240億五銖錢,《后漢書》卷八七,第2891頁。涼州叛亂,公元184—221年

公元2世紀漢朝從西部和西北邊境撤退的格局,暗示一種具有更基本更復雜性質的歷史力量一定在起作用。當時的調查分析把所有羌人的糾紛歸咎于漢朝邊境官員的管理不當和剝削,這雖然在很大程度上無疑是正確的,但可能是誤把表面現象當成了原因。就我們所掌握的文獻而論,對兩個潛在的歷史動向可作簡略的討論。首先是如上所述的羌族人口的迅速增長。范曄在他關于羌人的歷史記事中寫道:


其俗……父沒則妻后母,兄亡則納嫠

顯然,在這里歷史學家覺得有必要為羌族人口過剩的特殊現象提供某種解釋。相同的現象在當時漢朝邊境將領如張奐和段潁的報告中也有清楚的揭示,他們經常表現出一種深深的受挫感,認為羌人實在太多,無法安撫、抑制或消滅他們。

應指出的第二種動向是邊境地區,特別是涼州的文化的和社會的轉變,這是在漢人和羌人以及其他少數民族混合居住的形勢下隨著時間的消逝而發展起來的。和漢朝政府的期望相反,從中國的歷史編纂學傳統的觀點來看,將羌人安置在帝國境內的政策的直接結果,與其說是使羌人中國化,不如說是使邊境中國人蠻夷化。有證據表明,在公元2世紀末,涼州在社會上和文化上都與帝國的東部有很大的不同。其他地區的中國人常用懷疑的眼光去看涼州的居民。正如公元190年鄭泰向董卓上書時指出的那樣,整個帝國在面對涼州軍隊時都因害怕而發抖,甚至那里的中國婦女都因受羌人影響而變成兇猛的戰士。《后漢書》卷七〇,第2258頁。由于發展了以涼州為基地的中國人—羌人聯合力量,陜西土著董卓有可能從公元189年到192年控制漢朝宮廷。《后漢書》卷七二,第2319頁以下。見以上第5章《董卓其人》。公元184年涼州的大規模叛亂進一步說明,邊境地區的中國人與非中國人兩者已經發展了一種他們自己的共同地理同一性。它實際上是羌人、匈奴人和月氏人,還有中國人,共同反對漢帝國的一次叛亂。關于這次叛亂的研究,見古斯塔夫·哈隆:《涼州叛亂:公元184—221年》,載《大亞細亞》新版,1:1(1949),第119—132頁。公元184年叛亂的爆發加劇了漢朝對西北不安全的憂慮。在公元185年舉行的一次朝廷會議上,出身涿州(河北)的丞相崔烈認為涼州應該放棄。但是他遭到來自北地的議郎傅燮的激烈反對,傅燮甚至要求將該丞相處死,因為他提出這樣的建議。《后漢書》卷五八,第1875頁(雷夫·德克雷斯皮尼:《漢朝的末年:司馬光〈資治通鑒〉所載公元181—220年大事記》﹝堪培拉,1969年﹞,第26頁)。到公元2世紀的末年,這兩個集團分別由董卓和袁紹領導,在朝廷中進行著你死我活的斗爭。當董卓在公元190年成功地建立了對朝廷的無可爭辯的控制時,他的第一個步驟便是將都城向西移到長安,那里靠近他的權力基地涼州。《后漢書》卷七二,第2327頁。

董卓將校及在位者多涼州人,[丞相王]允議罷其軍。或說允曰:“涼州人素憚袁氏而畏關東,今若一旦解兵,則必人人自危。可以皇甫義真為將軍,就領其眾,因使留陜以安撫之,而徐與關東通謀,以觀其變。”允曰:“不然。關東舉義兵者,皆吾徒耳。今若距險屯陜,雖安涼州,而疑關東之心,其不可也。”時百姓訛言,當悉誅涼州人,遂轉相恐動。其在關中者,皆擁兵自守。《后漢書》卷六六,第2176頁。

王允的報復性的對立馬上導致和整個涼州集團的一場不幸的武裝對抗。在朝廷中恢復秩序的即使十分微小的可能性,在董卓死后就無可挽回地失去了。

涼州在漢帝國的衰落和崩潰中起了關鍵性的作用,這是沒有多大疑問的。然而,涼州在公元2世紀最后四分之一時間內作為一種頭等重要的政治力量的興起,不能純粹從帝國的內部發展來理解。歸根到底,它是直接由緊跟著羌人移動以后該地區文化的和社會的變化造成的。從這方面來看,漢與羌的關系對于中國歷史所產生的直接影響,要比漢與匈奴的關系更為重要,盡管在該時期的歷史上后者有更加令人注目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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