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業與聚落
人類在茹毛飲血的時候,沒有固定的食物來源,生活不安定,也不能組織聚落,因此不能用“文化”兩個字來形容人類的活動。人類活動第一次可以被稱為“文化”,是在人類有能力生產食物之際——不論是農耕還是畜牧。有了固定的食物來源,人類聚集在一起,逐漸構成社區和社群,這才是人類從合作中邁出了超越一般動物生活的一大步。我界定的文明,是人類在聚居和固定食物來源的文化基礎上,再邁進一步,能做抽象思考的時候。本節敘述的,則是文明未開展,尚停留在新石器文化的階段。
上一世紀的考古學,以石器的形制作史前文化分期的標準。“新石器”與“舊石器”是兩個相對的名詞,這一分期方法至今還在沿用。不過,自從英國考古學家柴爾德(Gordon Childe, 1892—1957)提出由采集食物階段,轉變到生產食物階段的新石器時代革命的觀念以來,劃分上述兩個石器時代的里程碑,已落實在人類是如何生產食物以維持生計上面。從采集食物到生產食物這一發展過程,是逐漸的,不是實時而全面的轉變。生產食物,農業自然有其重要性,但是,在生長農作物的自然條件不足的地區,畜養牲口作為穩定的食物來源,也是一種生產食物的途徑。因此,生產食物的分期標準,兼用于農業及畜牧。
有了穩定的食物來源,人類的生活相應地也有了重大而深遠的變化。最可注意的變化,當是人類開始定居于一地。采集食物時,人類必須四處尋覓可以食用的動物與植物,一個地區的資源用盡了,就必須到別處覓食。經常不斷游走覓食,不遑寄居,壯年的人辛苦,而老弱幼小則難以存活。于是,共同生活的人群,人口數量不會多,也未必穩定。隨著農業的發展,人類遂有了定居的聚落,生于斯,聚族于斯,終老于斯。從事畜牧業的地區,人類的食物資源是會走動的牲口,牧人似乎不須如農夫一樣定居于農田附近。但是,所謂逐水草而居,其實也有一定的范圍,因為牲口的食物來源是有范圍的,再說經常遷移,也不利于牲口的繁殖。于是,即使是游牧生活,人群也有一定的穩定性。為此,本節的敘述將以中國地區史前的農業及聚落為兩大主題。
山西懷仁的鵝毛口遺址是舊石器時代晚期的石器制作場。史前人類以當地的凝灰巖石料,經過砸擊與摔擊,制作工具。在這些石器之中,出現了石鋤、石斧、石鐮,其形制已與新石器時代同類的工具相近。鋤、鐮都是農具,是以鵝毛口遺址時代,可能已有農業生產。不過,鋤是翻土工具,也可用來挖掘植物的根莖,鐮是收割的工具,也可用于割取果實及枝葉;二者都可以是采集食物的工具,其出現未必就是農業生產的證據。
農業在中國地區初現,當以發現栽培的作物為據。在中國北方,至今最早的農業遺跡,應是黃河中下游的前仰韶文化遺存。在距今八千年以前的磁山、裴李崗遺址,出土了確切的農業遺存。河北武安的磁山遺址,地處太行山脈與華北平原的交接處,遺址范圍八萬平方米,是一個古代村落。村中房屋都是圓形或橢圓形的半地下穴,穴壁有柱洞,以插置柱干支撐蘆葦涂泥的屋頂。房屋與窖穴大都是幾座聚集一組,似乎反映村中的次級同居單元,也許即家族。房屋內部,往往留有石磨盤、石磨棒、石斧、石鏟,都是農業生產及糧食加工的用具。遺址中有數百處灰坑,其中有不少是貯存糧食的窖穴,腐朽的糧食堆積,厚度不等,有的窖穴深至5米,糧食堆積厚達2米,儲糧總量可達十余萬斤之多,其食物供應之規模,相當可觀。河南新鄭裴李崗與密縣(今新密)莪溝的兩處遺址,也都在黃河沖積平原的扇形尖端,也都出土磨盤、磨棒、石鐮、石鏟,及儲存于灰坑中的糧食。這三處的年代基本上相近,在公元前6000年左右。磁山與裴李崗遺址都在高于鄰近河床25米的高地上,可能反映當時黃河沖積平原仍有沼澤及濕地,遂在離水不遠的臺地上種植粟類(小米)。屬于裴李崗文化的河南舞陽賈湖遺址,其時代是距今9000年到7800年之間,這里的農業生產與磁山文化和裴李崗文化的其他諸遺址卻頗不相同,雖也種植小米,但主要的作物是水稻。
今日陜、甘渭水流域最早的農業遺存,是屬于老官臺文化(由陜西華縣的老官臺遺址得名)的甘肅秦安大地灣遺址。這里出土的栽培作物是禾本科的稷和十字花科的油菜籽。老官臺遺址不見磨棒、磨盤,卻有石杵,則食物加工的方法當系使用杵臼;也不見石鐮,而有石刀,是以收割的方法也與磁山、裴李崗的農業不同。
以上諸處均有相當數量的豬骨,甚至整只的豬、狗骨架,豬只系幼年的小豬,可知距今八九千年前,豬、狗已是飼養的家畜。同時以磁山為例,從食用后遺棄的動物骨骸,除了家豬、家犬之外,還有大量的野生動物及水產物來判斷,顯示他們仍有相當程度的漁獵活動。
秦嶺、淮河以南,氣候溫暖,雨量充沛,先民發展了稻作農業。至今考古發現最早的稻作栽培是長江中游的湖南道縣玉蟾巖遺址,其加速器質譜碳十四測定的年代是距今一萬四千多年。地質學工作者在東海大陸架上也找到了距今1.3萬年至1萬年前的人工栽培稻的硅酸體。中、美兩國組成的中美農業考古隊在江西萬年縣吊桶環遺址新石器時代早期地層中,采集到數量可觀的野生稻和栽培稻植硅石,其碳十四測定年代也在公元前10000年以前。其后,湖南澧縣的彭頭山和八十垱遺址也有稻作遺存。彭頭山遺址的碳十四測定年代也在距今八九千年間。湖北宜都城背溪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也有稻作遺存,其年代約為公元前5700年至公元前5400年。在更南邊的廣東省英德市牛欄洞遺址,考古工作者也采集到了距今11000年至8000年前的粳稻和秈稻的植硅石。這些遺存的痕跡,或是于抹墻涂泥中拌雜稻殼,或是陶土中摻和稻殼碎末。
在漢水流域,陜西西鄉李家村與何家灣的老官臺文化遺址,年代在公元前6000年至公元前5000年,也有稻谷遺存。湖南澧縣城頭山遺址群之中,有一座古城,城內有水稻田的遺存,鄰近則有祭壇,這片僅有的古代稻田,可能就是祭田。這片稻田的時代,甚至比城頭山更早一些。
稍晚時期,東南沿海浙江余姚的河姆渡文化遺址,除了有明確的稻谷遺存,更有稻作農業的專用工具,例如骨耜及戽水器。稻谷、稻稈的堆積,最厚處超過一米。這些稻種,經鑒定為栽培的秈稻。
凡此稻作文化,不僅出現了栽培稻,而且已從秈稻育成今日中國人食用的粳稻。中國野生稻是秈稻的祖先,其在中國的廣西、海南濕熱之地,分布甚廣。然而,至今最早栽培稻作的地點在長江中游,其中緣故,或因南方熱帶與亞熱帶氣候,食物易得,而兩湖與浙江均是溫帶氣候區,有萬物凋殘的冬季,使先民有了生產食物及儲備食糧的動機。
這些稻作農業的遺址,出土了不少豬、狗、水牛的遺骨,以及陶塑的豬和雞,是以家畜、家禽均已馴養。水產品仍是食物,顯示采集活動與農業共同存在。稻作農業地區,在石家河及良渚文化時代,北方栽培的粟黍傳入南方,似是補充作物。北方的羊,也傳入南方,引為家畜。同時,長江流域中游、東南沿海,及華南新石器文化的晚期,各地農具都有地方性的差異。例如,良渚文化遺址有三角形的石犁,廣東石峽文化遺址有石鐮與石鏟,均是因地制宜的地方歧異。
南方氣候與地形土壤均與北方不同。新石器時代,黃河流域的房屋,大致都是黃土層上挖掘半地下穴,上覆有支柱撐起的涂泥屋頂。長江流域,大溪文化的房屋則是以半地穴或平地為基址,房屋或圓形或方形,四壁立柱,編扎竹片竹竿,里外涂泥,成為編竹夾泥的建筑。屋內地面,以燒土墊實加厚,這種就地取材的竹木涂泥建筑,至今仍可在長江流域的鄉間見到。浙江的河姆渡文化遺址,出土大量木建筑構件,已知使用榫卯,是中國后世木結構建筑的祖源。河姆渡遺址有一處長屋,是一座有高足的干欄式建筑,長達23米,進深7米,并有寬達1.3米的前廊通道。河姆渡遺址,有一口水井,以木架排樁建成。從仰韶文化晚期開始,在內蒙古中南部岱海東岸,以及黃土高原的山西、甘肅、寧夏和陜西的一些地區,還出現了窯洞式的居室。凡此設施,均可見當時居住是長居久安之計。
從以上所述,綜合言之,中國地區的人類,至晚在公元前六七千年,發展了農業,也發展了定居的聚落。北方的粟作農業及黃土房屋,與南方的稻作農業及竹木建筑,都是因地制宜,各有特色。除了栽培的谷類食物,人類也已發展了相當種類的蔬菜及家禽家畜。擁有穩定的生活資源,古代人類遂進入了新的階段,在社會組織及心智活動方面,都可有進一步發展的余力了。